怎样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作者:    更新时间:2008-5-13 8:49:43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加强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的信息检测、传递、分析、处理的基础上,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

  (1)制定短期与临震预报方案。方案通常包括:该地区的监测台网和监测能力分析;该地区中强以上地震的短期和临震异常特征的鉴别;短期和临震预报警戒指标的确定;短期和临震跟踪的工作程序等内容。

  (2)建立震情跟踪会商制度。其目的主要是对确定的近期地震危险区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的继续跟踪,随时吸收外界的新信息,不断修正所预报的地震发生地点、时间、震级,以提高预测的信度值,为最终做出科学决策服务。

  (3)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有关地震工作部门应对原有的监测台网进行改造和优化,保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地震观测台网达到一定密度,并进行数据信息传输处理系统的现代化建设与改造,保证观测资料的及时传递与信息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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