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工程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作者:    更新时间:2008-5-13 9:30:4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可以直接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所标示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而一些工程建设场地却需要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工程和地区有:

(一)《防震减灾法》第十七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以及省、自治区、自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二)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附近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

(三)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

(四)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的大城市、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以及新建开发区等。

凡是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建设场区,可以得到比《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2001)》更精确合理、经济可靠的抗震设防依据。经过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可作为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大型厂矿企业、大城市和经济建设开发区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以及制定防震减灾对策的科学依据。

 

上一篇:什么是地震安全性评价?
下一篇:地震危险性分析是怎么回事?
网友评论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