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是一种智能型、团伙作案。所用“道具”,是一只号称装有几十万巨款(通常是每叠“冥币”面上附有一张百元人民币)的密码箱,团伙成员一般由5人组成,分别为“马师”、“讲证”、“搭脚”、“跟班”、“老板”。“马师”(福州方言:麻粒)指洗牌高手;“讲证”(福州方言:公净),是负责讲解,说服的人;“搭脚”(福州方言:打卡)是指联系受害人并引诱其入套的人;“跟班”(福州方言:全班)是望风、探哨的人。
作案方式:先由“搭脚”物色“猎物”,与受害人谈生意。如受害人有“洽谈”意向,“搭脚”便抽空向同伙发出信号,同伙“马师”、“老板”、“讲证”、“跟班”则迅速在附近一宾馆开房,然后由“搭脚”找借口将受害人诱入宾馆包房内。让受害人参赌,然后诈取他身上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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